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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
    发布时间: 2019-05-24 11:02    
离婚子女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过程中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是双方当事人争议最大的问题,是所有有孩子的夫妻离婚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但协商不成则要到法院诉讼解决,孩子的抚养权的最终归属对孩子未来的成长发展有重大的影响,但当事人可能不能完整的、有依有据的讲出自己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的优势,律师的介入可以帮助当事人整理己方优势,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帮助收集证据,为争取孩子抚养权作最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