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和防控当前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同时为确保正常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结合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现就本所工作期间关于防控疫情有关规定明确如下,敬请来所人员及工作人员理解并遵守执行。
一、进入了本律师事务所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凡来自或近期到往湖北武汉人员的法律事务通过律所网站、微信等线上方式或打电话联系。
三、凡来本所人员,应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并留联系电话,无紧急或特殊情况,建议尽量采用微信、QQ、视频、电话等方式处理相关事务。
四、严禁携带宠物进入律所。
五、在防控疫情期间谢绝握手。
六、律所工作人员外出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律所后请先洗手并测量体温。
七、律所人员与当事人交流时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八、律所工作人员在防控疫情期间严禁聚餐聚会。
九、律所对办公区每天消毒三次(早中晚)。
十、律所人员每天21时在工作群中汇报个人和家庭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查,并及时报告。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力遏制疫情扩散人人有责。
坚定信心、众志成城、科学防治,我们一定能够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〇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