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名誉侵权
问:你好!我被人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这对我名誉造成了较大的影响,请问我可以控告侵权人的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吗?
答:可以,但是要根据具体的情节选择不同的维权方式。
1.侮辱罪和诽谤罪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侮辱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要求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果不能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诽谤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中的规定,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同样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两罪存在以下不同之处: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2.侮辱罪和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是指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告诉的,刑法才予以处理,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撤回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对于这类犯罪要求被害人到法院自诉,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附带提起民事诉讼。
3.对于情节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并不是所有侮辱、诽谤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大部分的侮辱、诽谤行为仅仅是治安案件或者民事侵权行为,对于这部分行为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关于名誉侵权的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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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张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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