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陕西省工伤保险“三个一次性”的计发基数
问:律师你好,我想问下陕西省工伤保险待遇关于计发“三个一次性”,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发基数?
答: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人社发〔2017〕50号《陕西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发基数为职工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为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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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赵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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