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消费者知假买假是否可以加倍索赔
问:律师你好,我向您咨询一下,消费者知假买假能不能向商家索赔?
答:你好, 所谓“知假买假”是指明知某件商品具有特定质量瑕疵的情况下,购买该商品后直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或向法院起诉请求前述主体向其支付惩罚性赔偿的情形。
“知假买假”,目前在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其难点和焦点是如何界定“消费者”和“职业打假人”的问题。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如被法院认定为属于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一概不予支持;但若属于一般消费者知假买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精神要区别对待,消费者对食品、药品以外的商品进行知假买假,法院不会支持其惩罚性赔偿的请求;但消费者对食品和药品进行的知假买假,生产者、经营者不能以其知假买假的理由抗辩的,故法院应当支持其惩罚性赔偿。所以,消费者知假买假能否请求加倍赔偿,应其购买商品的类别而定,即属于食品、药品类商品可以向商家加倍索赔,反之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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