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视同工伤案件中,如何恰当理解“上下班途中”
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何恰当理解“上下班途中”?
答:对“上下班途中”的理解,应当从有利于保障工伤职工的立场出发,原则上指职工为了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线。职工上下班的路线并非固定的、一成不变的、唯一的,而是存在多种选择,用人单位无权限制,至于该路径是否最近,不影响“上下班途中”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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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赵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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