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  LAWYER STATEMENT
行中说法——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来源: | 作者:桑晓菊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3-08 | 499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与妻子感情不和我打算起诉离婚,我们有一个七岁的女儿,从一岁起就一直跟随我父母生活,我父母说如果我离婚,他们仍然愿意帮助我照顾我女儿。我和我妻子的其他条件相当,请问律师,我能争取到我女儿的抚养权吗?

行中说法——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我与妻子感情不和我打算起诉离婚,我们有一个七岁的女儿,从一岁起就一直跟随我父母生活,我父母说如果我离婚,他们仍然愿意帮助我照顾我女儿。我和我妻子的其他条件相当,请问律师,我能争取到我女儿的抚养权吗?

:人民法院按照保护子女利益和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权衡男女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依法处理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你与你妻子条件相当,但你有一个优势就是你女儿随你父母生活多年,且你父母愿意继续帮助你照顾你女儿,这非常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人民法院会考虑你的这一优先条件,把你女儿的抚养权判给你的。

:这样我就放心了,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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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桑晓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