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男方不准提起离婚的情形
问:律师你好,我刚生完小孩三个月,我和老公感情不是很好,我想问一下,现在我老公能起诉离婚吗?
答:你好,从保护孕期、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民法典》对这一特殊时期男方起诉离婚的诉权给予一定的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如上规定,当女方处于上述特殊时期时,男方一般是不能起诉离婚的,即使男方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裁定驳回起诉的。
所以,你刚生完小孩三个月,妊娠后还未满一年,所以你老公原则不能起诉要求离婚。
问:好的。我明白了,谢谢您!
答: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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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陈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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