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  LAWYER STATEMENT
行中说法——男方不准提起离婚的情形
来源: | 作者:桑晓菊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6-11 | 243 次浏览 | 分享到:
律师你好,我刚生完小孩三个月,我和老公感情不是很好,我想问一下,现在我老公能起诉离婚吗?

行中说法——男方不准提起离婚的情形

 

问:律师你好,我刚生完小孩三个月,我和老公感情不是很好,我想问一下,现在我老公能起诉离婚吗?

:你好,从保护孕期、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民法典》对这一特殊时期男方起诉离婚的诉权给予一定的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如上规定,当女方处于上述特殊时期时,男方一般是不能起诉离婚的,即使男方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裁定驳回起诉的。

所以,你刚生完小孩三个月,妊娠后还未满一年,所以你老公原则不能起诉要求离婚。

问:好的。我明白了,谢谢您!

答: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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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陈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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