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酒后在小区内道路挪车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问:律师你好,咨询一下,喝酒后在居住的小区道路或广场内挪车行为是不是酒驾违法行为?
答:你好,酒后或醉酒后在小区道路或广场挪车行为当然属于酒驾或醉驾违法行为。这里核心问题是小区内的道路和广场是否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交通运输部对“公路”的定义是指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包括已经建成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还应包括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立项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正在建设中的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条对城市道路作了明确规定: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所以,从上述规定可以判断,只要是允许机动车进出和通行的小区道路和广场都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道路”范畴的一部分。因此,喝酒后在该区域内挪车发生物理移动,应当属于酒驾或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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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所: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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