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  LAWYER STATEMENT
行中说法——关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来源: | 作者:张利民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8-23 | 399 次浏览 | 分享到:
律师你好,我上周开车和一个行人之间发生了车祸,我想问问赔偿问题。

行中说法——关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问:律师你好,我上周开车和一个行人之间发生了车祸,我想问问赔偿问题。

答:你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行人或非机动车负全责的,对于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损失,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具体应根据行人或非机动车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机动车方承担1%-10%的赔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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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张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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