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与儿子、媳妇分家生活,前一阵子儿媳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她要与我儿子离婚,让我把儿子接回我自己的家里。我儿子今年五十多岁了,是某企业退休职工,有自己的退休金。请问律师,我现在对儿子还有义务吗?我可以不把儿子接回我的家里吗?
行中说法——父母对婚后子女还有义务吗

问:律师你好,我与儿子、媳妇分家生活,前一阵子儿媳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她要与我儿子离婚,让我把儿子接回我自己的家里。我儿子今年五十多岁了,是某企业退休职工,有自己的退休金。请问律师,我现在对儿子还有义务吗?我可以不把儿子接回我的家里吗?
答:以前的《婚姻法》和现在的《民法典》均规定父母仅对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对尚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除去上述两种情形,父母对子女没有法定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你儿子已经超过十八周岁,有独立的生活来源,你对儿子没有了任何法定义务,你儿媳让你接回儿子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完全可以不把儿子接回你自己的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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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桑晓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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