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财产法院能否执行

问:律师你好,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但不动产产权证显示登记在他人名下的房产,人民法院能否采取执行措施?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同时,申请执行人有权提起代为析产诉讼,通过对被执行人共有财产的析产分割,确定被执行人的财产份额,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份额执行。
欢迎咨询法律问题
行中律师:赵建辉
联系电话:13892749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