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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说法——彩礼退还的情形
来源: | 作者:高飞虎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11-29 | 161 次浏览 | 分享到: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彩礼退还的法律问题?

行中说法——彩礼退还的情形

问: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彩礼退还的法律问题?

答:对于彩礼退还问题,我国法律对其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对于上述返还彩礼的规定中,后两项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在实际中并非只有符合上述规定才会判决返还彩礼,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往往会按照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数额、彩礼用途、是否生育子女、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酌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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