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去年参加了朋友的一场婚宴,和我一桌吃席的一个人喝醉酒回家后,夜里去世。前不久,那人的家人把婚宴的举办者和一桌吃席的其他几个人都告了。我没喝酒也没劝酒,请问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行中说法——同桌饮酒者出事,如何担责?

问:律师您好,我去年参加了朋友的一场婚宴,和我一桌吃席的一个人喝醉酒回家后,夜里去世。前不久,那人的家人把婚宴的举办者和一桌吃席的其他几个人都告了。我没喝酒也没劝酒,请问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答:醉酒死亡或酒后猝死的情况,每年都在发生。每个案件可能因为一些细节上的差别而导致不同地方的法院作出的裁判结果不尽相同。在因喝酒引发的侵权纠纷中,无论是适用之前的《侵权责任法》还是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普遍适用的是过错原则。醉酒死亡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饮酒时应当预见到过量饮酒后不但会损害自身健康,还可能发生其他危害后果,但其饮酒时却不加节制,其自身应承担主要责。只有在组织宴席者和同桌饮酒者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会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需要对死亡原因进行鉴定,确认死亡原因与醉酒或饮酒是否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在具有过错的情形下,如果宴席的举办者及同饮者对醉酒死亡的人没有劝酒比酒且已尽到了一定的提醒和照顾的义务,还可适当减轻赔偿责任,如:不强迫性劝酒或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劝阻其少饮、将醉酒者安全送回家交由其亲人照顾、及时劝阻酒后驾车等。
律师提醒: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大家在聚在一起喝酒时,一定要适可而止,不仅要做到不劝酒、不灌酒,还要尽到提醒、劝阻同饮者少喝酒不醉酒的附随义务。如果有成员喝醉了,尽可能将其安全送回家。只要每个人都能互相照料,做好该做的事情,悲剧就可能不会再发生。
行中律师:陈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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