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  LAWYER STATEMENT
行中说法——夫妻协议离婚未成,已变更房产的产权归属
来源: | 作者:陈旭玲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3-27 | 1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律师您好,我和妻子两人写了一份离婚协议,约定只要我们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子给我的妻子,她就同意离婚。我和妻子签了离婚协议后,我就配合我妻子将房子变更到我妻子一个人的名下了。但是,房子过户后,我妻子反悔了,不同意离婚了。请问律师现在房子是我们夫妻共同的还是我妻子一个人的?

行中说法——夫妻协议离婚未成,已变更房产的产权归属

问:律师您好,我和妻子两人写了一份离婚协议,约定只要我们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子给我的妻子,她就同意离婚。我和妻子签了离婚协议后,我就配合我妻子将房子变更到我妻子一个人的名下了。但是,房子过户后,我妻子反悔了,不同意离婚了。请问律师现在房子是我们夫妻共同的还是我妻子一个人的?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是一种以办理离婚手续作为条件的附生效条件的民事协议,也就是说只有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后,该协议才生效。如果夫妻一方当事人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前反悔的,该离婚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你的陈述,即便你们夫妻双方基于事先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办理了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但因你们最终没有离婚,因此离婚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故,已按照离婚协议变更登记的房产仍然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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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陈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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