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前不久我的儿子和一个女孩儿举行了订婚仪式,订婚时我们给了女方彩礼现金6万元,还买了一套三金首饰,一共花了11万元左右。订婚当天晚上,他们两个人就吵架了。过几天,女方提出解除婚约,但却不退彩礼。我想咨询彩礼该退吗?
行中说法——婚约财产纠纷

问:律师您好,前不久我的儿子和一个女孩儿举行了订婚仪式,订婚时我们给了女方彩礼现金6万元,还买了一套三金首饰,一共花了11万元左右。订婚当天晚上,他们两个人就吵架了。过几天,女方提出解除婚约,但却不退彩礼。我想咨询彩礼该退吗?
答:女方应该向男方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是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给予和收受的,当男女双方的婚姻目的不能实现时,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收受彩礼的一方返还彩礼。现女方以双方产生矛盾为由提出解除婚约,已无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客观条件,这与男方当初给付彩礼的本意明显背离。因此,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女方应当退还彩礼。
建议男方找女方积极协商退还彩礼一事,如协商不成,男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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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陈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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