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婚前房产婚后所得租金的归属

问:律师您好,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婚后出租所得的租金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答:租金是婚后的共同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租金不是孳息更不会自然增值,它是由市场的供求规律决定的,并且与房屋的管理状况紧密相关,一般情况下房屋状况越好,租金收益就越高。房屋出租往往需要夫妻一方或双方投入一定的管理或劳务,如对房屋进行清扫、维修、装修、管理等。
因此房屋租赁是一种经营行为,租金收入应属于经营性收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一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婚后出租所得的租金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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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陈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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