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问:律师你好,我婚后和公公婆婆在一起生活,由于丈夫常年在外,我和孩子经常遭受公公的暴力威胁甚至殴打,多次报警后仍然不予以悔改,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适用于家庭成员之间,因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的一项制度。其中的家庭成员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扶养、寄养等关系的人。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申请内容包括: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以及禁止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期限一般为六个月。
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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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高飞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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