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  LAWYER STATEMENT
行中说法——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损失能否索赔?
来源: | 作者:张利民律师 | 发布时间: 2023-08-31 | 22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行中说法——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损失能否索赔?

问:律师你好,我前两天购入一台轿车,结果上路才8天,就被酒驾司机追尾,新车贬值损失能否获得赔偿呢?

答:对于该项损失,原则上不予支持。但是你这种情况,可以索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是这样答复的:目前,我们对该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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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张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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