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  LAWYER STATEMENT
行中说法——在工作岗位发病后回家,回家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否构成工伤
来源: | 作者:高飞虎律师 | 发布时间: 2024-02-26 | 26 次浏览 | 分享到:

行中说法——在工作岗位发病后回家,回家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否构成工伤

问:律师你好,我的一位同事在单位加班过程中感到身体不适,后请假回家,回家后病情恶化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期间并未超过48小时。这种情况是否构成工伤?

答:目前这种情况在实践环节没有定论,多数法院倾向于认定为视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适用该条款要注意以下内容:发病必须在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发病到经抢救死亡不得超过48小时。

你的特殊情况,现阶段最大争议为:在符合上述的条件之外,发病后直接送医是否是认定工伤的必要条件。就这一问题执法、司法实践环节的认识并不统一,有大量行政单位在认定时将直接送医作为认定的强制性满足条件进行审核,导致不予视同工伤的认定结果出现,同时亦有大量法院判决没有将直接送医作为必要条件,予以认定。

欢迎咨询法律问题。

行中律师:高飞虎

联系电话:1529171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