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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辩护
    发布时间: 2019-05-22 15:16    
庭审辩护
       刑事辩护一般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 
       所谓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为自己进行的辩护。 这种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过程, 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 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自行辩护是十分有效并被频繁使用的辩护方式。
       委托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为自己作辩护。这里的他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其他公民。委托辩护相对于自行辩护而言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 因此成为现代刑事诉讼中最为主要的一种辩护方式。
       指定辩护是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況的,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律师在庭审辩护中的作用:
       律师在全程参加庭审过程,对案件有全面的把我,律师皆通过专业的训练,对案件的事实与证据有充分的把握,能够最好的应用,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意见,对检察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听出的控告进行反驳。维护当事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