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友情代驾出车祸 责任如何承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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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旭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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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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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和李某一起参加同学婚宴,李某在婚宴上喝了酒,便让未喝酒的我开他的轿车送他回家。李某为我指引道路,我在开车送他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
行中说法——友情代驾出车祸 责任如何承担
问:律师您好,我和李某一起参加同学婚宴,李某在婚宴上喝了酒,便让未喝酒的我开他的轿车送他回家。李某为我指引道路,我在开车送他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行人王某受伤住院,此次事故交警认定是我的全责。事故发生时,机动车投保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在保险期限内。现在伤者找我索赔,我知道我有责任,但还想请问我的同学(车主)李某是否有责任,我该怎么办?
答:首先,您对此次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具有过错,您自己应当对伤者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其次,您出于同学的情分,为李某无偿代驾,且车辆运行的目的地也是受李某指示,李某对车辆具有法律上和事实上的运行支配权,依法车辆所有人李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再次,您为李某无偿代驾行为,属于一种无偿帮工关系。因您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之规定,李某作为被帮工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您作为帮工人在驾驶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应当与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后,本起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伤者的损失应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由您与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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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陈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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