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  LAWYER STATEMENT
行中说法——交房面积有误差的处理方式
来源: | 作者:陈旭玲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10-20 | 321 次浏览 | 分享到:
律师您好,我在开发商处买了一套期房,交房时发现房屋实际面积比购房合同上约定的面积小,合同约定面积是96.5㎡,但房屋实际面积只有92.4㎡,我找开发商理论

行中说法——交房面积有误差的处理方式

 

问:律师您好,我在开发商处买了一套期房,交房时发现房屋实际面积比购房合同上约定的面积小,合同约定面积是96.5㎡,但房屋实际面积只有92.4㎡,我找开发商理论,开发商只同意退我面积差的购房款,我不同意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请帮我解答一下。

答:首先,请你仔细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对面积差的处理是如何约定的。如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法律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因您的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已超出3%,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如你不想要房子,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可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2、如你还想要房子,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面积误差的购房款及利息。其中,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按购买价格返还,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按购买价格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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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中律师:陈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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