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  LAWYER STATEMENT
行中说法——劳动者能否以拖欠工资的欠条直接起诉用人单位
来源: | 作者:赵建辉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11-05 | 444 次浏览 | 分享到:

行中说法——劳动者能否以拖欠工资的欠条直接起诉用人单位


问:律师你好,我在某装修公司上班6个月,后2个月的工资单位一直拖欠,我数次找单位的负责人索要,单位负责人以单位经济困难为由至今未付,但向我出具了欠条,我该如何维权?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及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你可以工资欠条为证据,以支付拖欠工资为诉求,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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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赵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