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  LAWYER STATEMENT
行中说法——规范量刑新规定
来源: | 作者:张利民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11-09 | 430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何保障被告人、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让被告人、被害人参与到量刑当中来?

行中说法——规范量刑新规定


问: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何保障被告人、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让被告人、被害人参与到量刑当中来?

答:2020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从11月6日起施行。

让被告人、被害人参与到量刑当中来,就量刑问题发表意见,有利于增强量刑公开,有利于促进量刑公正,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意见》就依法保障被告人、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提出量刑意见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1,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者法律帮助。

2,申请调取量刑证据权。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收集的量刑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依法调取;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调取的,应当说明理由。

3,发表量刑意见权。

在刑事诉讼中,自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量刑意见,并说明理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案并附卷。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就是否对被告人宣告禁止令和从业禁止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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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张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