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问:律师您好,我想了解一下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答:我国劳动合同法仅规定了劳动者在两种情况下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在培训服务期条款中约定了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在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了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问:我清楚了,谢谢陈律师的解答。
欢迎咨询法律问题!
行中律师:陈旭玲
联系电话:1839179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