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  LAWYER STATEMENT
保证人被骗后还用担责吗?
来源: | 作者:行中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11-26 | 562 次浏览 | 分享到:
甲伪造购销合同,以支付货款为由向乙提出欲借款500万元,承诺1个月内便可高价转售货物并偿还本息。甲找来其朋友丙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向丙表示其转售货物后即可还款,并谎称其已向乙提供房屋担保,让丙放心作保。

随着人们的生活越过越好,傍身的富余钱越来越多。但假如摊上一位“损友”,欺上瞒下、坑蒙拐骗,可千万要多加小心。今天,带大家来看一则案例,如果遇到“损友”骗钱,法律上是如何认定这类欺诈行为的?受害人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甲伪造购销合同,以支付货款为由向乙提出欲借款500万元,承诺1个月内便可高价转售货物并偿还本息。甲找来其朋友丙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向丙表示其转售货物后即可还款,并谎称其已向乙提供房屋担保,让丙放心作保。于是,乙与甲签订借贷合同并出借款项,丙则以连带保证人身份在合同上签字。甲取得借款后,从此失联,再未还款。


乙以甲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已获立案。同时,乙起诉丙要求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丙则辩称借款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作为从合同亦无效,且自己也因被甲欺骗而提供担保,故其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问题:

一、甲乙之间的借贷合同是否因甲的诈骗行为而无效?

二、在借贷合同涉刑的情况下,乙能否对丙提起民事诉讼?

三、丙能否以被甲欺诈为由要求撤销保证合同,进而拒绝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