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面对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如何处理?
问:你好律师,听说劳动争议案件有一裁终局的情形,劳动者应该怎么办?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两种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即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不服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应当注意,用人单位不服一裁终局的案件,只能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向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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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赵建辉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