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  LAWYER STATEMENT
行中说法——民法典实施后的适用规定
来源: | 作者:张利民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1-06 | 331 次浏览 | 分享到:

行中说法——民法典实施后的适用规定

 

问: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施行,是不是自202111日起,所有民事案件处理均要适用民法典?

       答:不是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条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有规定,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更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除外。

      第三条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明显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法定义务或者背离当事人合理预期的除外。

      第四条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仅有原则性规定而民法典有具体规定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可以依据民法典具体规定进行裁判说理。    

       第五条 民法典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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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张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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