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刑事责任年龄新规定
问:听说最近对刑事责任年龄有新的规定,不知道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答:是有新规定。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多部法律,其中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具体规定是:
1、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3、相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溯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致残,情节恶劣的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检查院核准,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核准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4、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2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5、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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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张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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