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下班途中脑淤血身亡是否为工亡
问:律师你好,我有个朋友的家属,在下班途中死亡,经过鉴定死亡原因系突发脑淤血疾病死亡,这种情况下是否属于工亡,如果不属于,应当如何争取权益?
答:首先肯定你的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亡。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认定工伤工亡一般要求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三方面,三者有一个即可要求,像你这种情况认定工亡难度很大。
你可以和单位沟通争取其他福利性质的补偿,注意个人和单位是否购买相关商业保险,在商业保险范围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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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行中:高飞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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