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抚养权问题
问: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抚养权方面的法律问题。
答:夫妻离婚时,涉及小孩抚养权总共分为三种情形:
1、子女不足2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相关规定:“离婚后,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孩子已满8岁:如果子女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3、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但是这并不是说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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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廉利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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