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节假日值班能否主张加班费
问:律师你好,用人单位安排节假日值班,劳动者能否主张加班费?
答:你好,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的,应当支付加班费。但是在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1)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节假日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质工作无关的值班任务;(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有关的值班工作,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上述情形可以依据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等支付相应待遇。
其次,用人单位节假日安排的值班是否支付加班费,应当判断是值班还是加班,应当从以下层面考虑该问题:
第一、值班期间劳动强度明显低于正常工作劳动强度,如值班时间都计算为加班时间;反之,如名为值班,但劳动强度较高于正常工作劳动时间或甚至更高,应当认定为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
第二、值班是需要劳动者在休息时间提供一定较正常工作时间劳动内容强度较低的工作,但该工作仍旧影响劳动者正常休息。所以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值班内容,值班时间长短及值班工作强度可以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值班补贴。
欢迎咨询法律问题!
行中律师:陈彦龙
联系方式:1377265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