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工伤赔偿协议能否以显失公平撤销
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数额明显低于法定待遇标准的,劳动者能否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答: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过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工伤且未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形下签订,劳动者实际所获得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赔偿待遇标准,劳动者主张该赔偿协议违反其真实意思表示,请求依法予以撤销,或者主张用人单位补足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的,应予以支持。
劳动者主张上述赔偿协议违反其真实意思表示应予撤销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进行审查和处理。
行中律师:赵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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