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  LAWYER STATEMENT
行中说法——滥伐林木罪
来源: | 作者:张利民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4-30 | 393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15年前在所承包的砖厂路边栽植了树木,最近被他人砍伐后出售,经林业部门丈量有20多立方米,请问砍伐我树木的人是否枸杞犯罪?

行中说法——滥伐林木罪

问:我15年前在所承包的砖厂路边栽植了树木,最近被他人砍伐后出售,经林业部门丈量有20多立方米,请问砍伐我树木的人是否枸杞犯罪?

答:依据《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的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立案,若不立案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欢迎咨询法律问题!

行中律师张利民

电话13991717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