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被告是服刑人员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问:律师您好,我丈夫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刑五年,现在正在监狱服刑,还有三年的刑期未服完。我想起诉离婚,但不知道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答:《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你可以向你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你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你可以向你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另外,你还可以向你丈夫服刑监狱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你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选择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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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陈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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