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失业保险金标准

问:律师您好,我听朋友说今年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调整了,我想了解一下宝鸡市渭滨区的新标准是多少?
答: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9号】:从2021年5月1日起,全省统一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一类区1755元/月,二类区1665元/月,三类区1575元/月,与其相关的失业补助金、女性生育补助等其他待遇同步调整。
宝鸡市渭滨区属于二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新标准为1665元/月。
问:我清楚了,十分感谢陈律师的解答。
欢迎咨询法律问题!
行中律师:陈旭玲
联系电话:1839179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