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问:律师你好,我朋友借了我很多钱,现在他想和我签订一个房屋买卖合同作为担保,在他不还钱的时,我可以要求他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吗?
答: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债权人要求履行买卖合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关于合同的效力没有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此种情形下违反了《民法典》第146条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构成同谋虚伪表示,应认定无效。但是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肯定其在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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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张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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