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  LAWYER STATEMENT
行中说法——判决不准离婚案件的下次起诉间隔时间
来源: | 作者:陈旭玲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9-22 | 199 次浏览 | 分享到:
律师您好,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民法典实施后我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需要间隔一年吗?

行中说法——判决不准离婚案件的下次起诉间隔时间

 

问:律师您好,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民法典实施后我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需要间隔一年吗?

答:不需要,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下次起诉间隔时间仍然是六个月。您是把《民法典》关于应当离婚的新增规定和《民事诉讼法》对离婚案件的起诉间隔时间的规定混淆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在《民法典》生效后,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案件起诉间隔时间的规定继续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款《民法典》新增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规定。

因此,对人民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你仍然有权在六个月后起诉,但法院不一定会判离;但如果法院不准予离婚,双方在分居一年后你又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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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陈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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