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今年八月份组织和几个朋友临时一起打篮球,过程中双方因对抗激烈,我方球员不慎将对方一个球员冲撞倒地,造成该队员左膝盖骨和腓骨骨折,现该受伤球员要求我和撞倒他的队员给他承担赔偿责任,请问,他的要求合法吗?
行中说法—自甘风险的责任承担

问:律师你好,我今年八月份组织和几个朋友临时一起打篮球,过程中双方因对抗激烈,我方球员不慎将对方一个球员冲撞倒地,造成该队员左膝盖骨和腓骨骨折,现该受伤球员要求我和撞倒他的队员给他承担赔偿责任,请问,他的要求合法吗?
答:你好!不合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发生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如上规定,在你陈述的案件中,你虽组织了篮球赛,但所有参加者对该项体育活动的运动风险应当有所明知。所以,受伤球员如无法证明自己损害是因为致撞者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故你和致撞的球员均不承担侵权责任。
问:好的,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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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陈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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