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帮信”罪

问:律师你好,最近经常听到“帮信”罪,我想咨询何为“帮信”罪?
答:你好,该罪名为《刑法修正案(九)》所增设,具体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为“帮信”罪。
该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帮信”罪情节严重有以下七种情形: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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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陈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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