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婚内购买的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问:律师您好,我和丈夫结婚六年了,两年前我们购买了一套房子,产权登记在了9岁儿子的名下。现在我起诉离婚了,请问这套房子应如何处理?
答: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可能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而将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房屋的真实产权人即为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应注意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真实意思确实是将购买的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如果真实意思并不是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比较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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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陈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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