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临时监护人

问:律师你好,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临时监护人”制度,请问具体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答:你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上述规定确立了我国的“临时监护人”制度,其立法背景在于新冠肺炎期间,各地出现过老人和小孩在家无人照料的情况,这一立法可以防止以后再出现此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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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陈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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