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孩子今年十岁,前几天孩子在上体育课的时候头磕到双杠上了。后来,学校老师将孩子送到医院,孩子头受伤了缝了好几针,现在还在医院住院。我想咨询一下这件事学校是否有责任,该如何承担责任?
行中说法——未成年人在学校受伤,责任该如何承担

问:律师您好,我的孩子今年十岁,前几天孩子在上体育课的时候头磕到双杠上了。后来,学校老师将孩子送到医院,孩子头受伤了缝了好几针,现在还在医院住院。我想咨询一下这件事学校是否有责任,该如何承担责任?
答:您的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我国《民法典》还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建议先给孩子积极治疗,孩子伤好了以后,你们可以和学校协商处理此事,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维权。
问:我清楚了,谢谢陈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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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陈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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