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关于生育权的法律问题

问:律师你好,我和我老婆都30多岁了,还没有小孩。前几个月我老婆怀孕了,但是她却瞒着我偷偷将孩子打掉,我能否以侵犯我的生育权和她离婚?
答:你好,首先根据《民法典》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所以你现在不得提出离婚。
其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也明确规定“妇女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因此你老婆私自打胎并不会侵犯你的生育权。
建议你和你老婆多沟通交流,对是否生育达成合意,以免给身体造成伤害的同时,也给婚姻带来不幸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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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张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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