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  LAWYER STATEMENT
行中说法——总公司要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来源: | 作者:高飞虎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1-10 | 117 次浏览 | 分享到:
律师你好,我在一个公司连续工作了将近十年,每次签合同的用工单位都不一样,是其他分公司。现在该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关系,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如何计算?

行中说法——总公司要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问:律师你好,我在一个公司连续工作了将近十年,每次签合同的用工单位都不一样,是其他分公司。现在该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关系,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如何计算?

答:你的这种情形属于关联单位通过注销原单位、设立新单位的方式,将劳动者重新招用到新单位的方式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这种情况下,你作为劳动者,可以要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以合并年限作为工龄计算相关纠纷补偿、赔偿。同时,相关诉求可主张由关联关系的任一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或由多家具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在涉及诉讼的纠纷中,应当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护,以确保自己的诉求能够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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