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由父母出资购买的婚房离婚如何分割

问:律师你好,我现在想和我丈夫离婚,但我公公说当时他出资买的婚房属于借款,如果离婚就要让我还钱,我应该怎么办?
答:你好,根据中国国情,父母子女间的亲缘关系决定了父母出资为赠与的可能性高于借贷。而父母基于对子女的亲情,往往自愿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绝大多数父母出资的目的是要解决或改善子女的居住条件,希望让子女生活得更加幸福,而不是日后要回这笔出资。因此父母出资借贷给子女买房的概率远低于父母将出资赠与子女买房。进而,由主张借贷关系这一低概率事件存在的父母来承担证明责任也与一般人日常生活经验感知保持一致。在父母一方不能就出资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形下,一般都应认定该出资为对子女的赠与。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的理解与适用》中明确:父母为子女购置不动产出资,事后以借贷为由主张返还,子女主张出资为赠与的,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父母承担出资为借贷的举证责任。父母不能就出资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导致出资性质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应当由父母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欢迎咨询法律问题!
行中律师:张利民
咨询电话:13991717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