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妻子结婚三年了,我们没有孩子,感情也一直不好。去年我出了一起车祸伤到腿,鉴定是十级伤残,保险公司不久前赔了我九万多块钱。我妻子现在跟我闹离婚,要分走一半我的车祸赔偿款。请问,我的车祸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老婆能分走一半吗?
行中说法——车祸赔偿款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问:律师您好,我和妻子结婚三年了,我们没有孩子,感情也一直不好。去年我出了一起车祸伤到腿,鉴定是十级伤残,保险公司不久前赔了我九万多块钱。我妻子现在跟我闹离婚,要分走一半我的车祸赔偿款。请问,我的车祸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老婆能分走一半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车祸、工伤等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款、补偿款均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因此,你的车祸赔偿款是你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你的妻子无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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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陈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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