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  LAWYER STATEMENT
行中说法——中介未促成合同要求支付交通费合理吗?
来源: | 作者:张娜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3-16 | 165 次浏览 | 分享到:
律师,你好,前段时间买房子找了中介,但最终各种原因没有买成房子,现在准备换一家中介公司继续合作,之前的中介找我让我要支付交通费和一些材料费500元,请问这合理吗?

行中说法——中介未促成合同要求支付交通费合理吗?

问:律师,你好,前段时间买房子找了中介,但最终各种原因没有买成房子,现在准备换一家中介公司继续合作,之前的中介找我让我要支付交通费和一些材料费500元,请问这合理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由此,可知,没有促成合同的不可以主张报酬,但有权利要求支付一些必要费用,像交通费属此范围,具体的费用金额你们可以根据中介实际的付出情况进行协商。

行中律师: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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