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  LAWYER STATEMENT
行中说法——取暖费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来源: | 作者:赵建辉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12-16 | 387 次浏览 | 分享到:
律师你好,单位多年来没支付过取暖费,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行中说法——取暖费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问:律师你好,单位多年来没支付过取暖费,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答:取暖补贴是用人单位向员工发放的一项福利,如劳动合同无约定,单位有权利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发放,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取暖补贴不属于劳动报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八条规定,“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和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津贴包括补偿职工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而支付的各种补贴。"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国家统计局关于职工工资有关解释》第(一)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费或工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以及洗理费等。”

故,取暖费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欢迎咨询法律问题。

行中律师:赵建辉

联系电话:13892749247